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呼叫中心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来源: 时间:2017-03-09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

呼叫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呼叫中心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具有能力的厂家均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公司呼叫中心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呼叫中心电招业务服务,具体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2.3 项目规模:预估金额176万(含税)
2.4 服务周期:本次招标后签订的合同有效期限为2年,具体以签订合同时的规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定为准。
2.5服务地点:张家港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及时响应并满足招标方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以下所列资格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要求有一项不满足则应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参与后续评标,做否决投标处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具有提供本次采购项目的服务能力和资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如注册资金为外币,则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如当日非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日则按中国人民银行之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需提供护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4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包含以下任一种内容:网络技术服务、网络技术开发、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
3.5投标人须具备2014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为合同,须提供涵括合同内容、金额、双方签章等合同关键页;如为框架合同(协议),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协议)和结算发票扫描件)。
3.6投标人在苏州地区有服务机构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设置服务机构。已有常驻机构的,如在苏州地区注册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外地企业提供产权人为投标人(含下属分支机构)在苏州地区的房产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投标人(含下属分支机构)为租赁人的租赁房屋协议扫描件;如以上均无,则提供中标后一个月内设置服务机构的书面承诺书。
3.7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或能够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 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3.8.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8.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8.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赁人的租赁房屋协议扫描件;如以上均无,则提供中标后一个月内设置服务机构的书面承诺书。
3.7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或能够为本次招标项目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 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3.8.5投标人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服务过程中出现过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3.8.6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3.8.7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4. 招标文件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2月24日至 2017 年2月28日,每日上午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购买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